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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bian hostname系统要求

小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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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26 02:24:35
栏目: 智能运维

Debian系统对主机名(hostname)的要求如下:

  1. 长度限制:通常不超过63个字符(部分版本或配置可能支持更长,如基于Debian 10+的某些场景允许255字符,但需谨慎参考官方文档)。
  2. 字符集:仅允许字母(a-z/A-Z)、数字(0-9)、连字符(-),不能包含空格、下划线或其他特殊字符。
  3. 格式规范
    • 不能以数字或连字符开头或结尾。
    • 连字符不能连续出现。
    • 若包含域名部分,需用点(.)分隔,且每个标签符合DNS规则(如长度≤63字符、仅含字母/数字/连字符)。
  4. 唯一性:同一网络内所有主机名必须唯一。
  5. 保留字:避免使用系统保留字(如localhost、admin、root等)。
  6. 设置方式
    • 临时设置:sudo hostnamectl set-hostname <新主机名>(重启后失效)。
    • 永久设置:需编辑/etc/hostname文件,并同步更新/etc/hosts文件中的IP与主机名映射,最后重启系统生效。

注:修改后需检查相关服务是否正常识别新主机名,避免影响网络或应用程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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