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Ubuntu环境下,环境变量的命名规则遵循以下几点:
字母和数字:环境变量名只能包含字母(a-z,A-Z)和数字(0-9)。
下划线:环境变量名可以包含下划线(_)。
区分大小写:环境变量名是区分大小写的,例如MY_VAR
和my_var
被视为两个不同的环境变量。
避免使用特殊字符:尽量避免使用特殊字符,如空格、破折号(-)、点(.)等。这些字符可能导致命令行解析错误或不可预期的行为。
简洁明了:尽量使用简洁明了的名称,以便于理解和维护。
前缀:为了避免与其他程序或系统环境变量冲突,可以为自定义的环境变量添加一个前缀,例如MYAPP_
。
以下是一些符合命名规则的环境变量示例:
MY_APP_HOME=/path/to/myapp
DATABASE_URL=mysql://user:password@localhost:3306/dbname
API_KEY=your_api_key_here
请注意,这些规则适用于大多数情况,但在某些特定场景下,可能需要遵循特定的命名约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