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语言变量赋值的规则包括:
变量必须先声明后使用。在使用变量之前,必须先声明该变量的类型和名称。
变量赋值必须与变量的类型匹配。例如,整型变量只能接受整数值,字符型变量只能接受字符值,浮点型变量只能接受浮点数值等。
变量可以在声明时进行赋值。例如,int a = 10;是一个合法的赋值语句。
变量可以通过赋值运算符(=)进行赋值。例如,a = 10;是一个合法的赋值语句。
变量可以通过表达式进行赋值。例如,a = b + c;是一个合法的赋值语句,其中b和c是已声明的变量。
变量可以通过其他变量的值进行赋值。例如,a = b;是一个合法的赋值语句,其中b是已声明的变量。
多个变量可以同时进行赋值。例如,a = b = c = 10;是一个合法的赋值语句,其中c是已声明的变量。
在赋值语句中,等号(=)表示将右侧的值赋给左侧的变量。
变量的值可以随时更改。可以在程序的任何地方通过赋值语句改变变量的值。
赋值运算符的优先级较低,因此在表达式中进行赋值时应注意运算顺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