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登录后才能下订单哦!
本文实例讲述了JavaScript中为事件指定处理程序的五种方式。分享给大家供大家参考,具体如下:
JavaScript和HTML之间的交互是通过事件实现的。
IE9、Firefox、Opera、Sarifi、Chrome都已经实现了DOM2级事件模块的核心部分,IE8是最后一个仍然使用其专有事件系统的主要浏览器。
事件流:
事件流描述的是从页面中接受事件的顺序,但IE和Netscape却提出了完全相反的事件流的概念,IE的事件流是事件冒泡流,而Netscape的事件流是事件捕获流。
1) 事件冒泡
事件开始时由最具体的元素(文档中嵌套层次最深的那个节点接收,然后逐级向上传播到较为不具体的节点(文档)。
不支持事件冒泡的事件:blur、focus、load、unload。
2) 事件捕获
不太具体的节点应该更早接收到事件,而最具体的节点应该最后接收到事件。事件捕获的用意在于事件到达预定目标之前捕获它。
虽然IE9、Safari、Chrome、Firefox、Opera都支持事件捕获和事件冒泡,但IE8及其更早版本只支持事件冒泡,不支持事件捕获,因此。建议使用事件冒泡,在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再使用事件捕获。
DOM事件流:
DOM2级事件规定的事件流包括三个阶段:事件捕获阶段,处于目标阶段和事件冒泡阶段。实际上,在事件捕获阶段预定目标不会接收到事件,处于目标阶段事件在预定目标上发生。事件处理中,处于目标阶段被看成事件冒泡阶段的一部分。但是,即使“DOM2级事件”规范明确要求捕获阶段不会涉及事件目标,但IE9、 Safari、Chrome、Firefox和Opera9.5及更高版本都会在捕获阶段触发事件对象上的事件,结果是有两个机会在目标对象上操作事 件。
IE9、Firefox、Opera、Sarifi、Chrome都支持DOM事件流,IE8及其更早版本不支持DOM事件流。
事件处理程序:
事件就是用户或浏览器自身执行的某种动作,而响应某个事件的函数就是事件处理程序(或事件侦听器),事件处理程序的名字以“on”开头。
JavaScript中有五种事件处理程序方式:
1) HTML事件处理程序
每种事件都可以使用一个与相应事件处理程序同名的HTML特性来指定,特性的值可以是能够执行的JavaScript代码,也可以是函数。函数中有一个局部变量event,通过event变量可以访问事件对象;在函数内部,this值等于事件的目标元素。
在HTML中指定事件处理程序的几个缺点:
① 时差问题:用户可能在HTML元素一出现在页面上就触发相应的事件,但当时的事件处理程序有可能尚不具备执行条件,如用户在解析事件处理函数之前就触发事件。为此,很多HTML事件处理程序都会封装在一个try-catch块中,以便及时捕获错误,以免错误抛出被用户看到。
② 扩展事件处理程序的作用域链在不同浏览器中会导致不同的结果。不同JavaScript引擎遵循的标识符解析规则略有差异,很有可能会在访问非限定对象成员时出错。
③ HTML代码与JavaScript代码紧密耦合,更换事件处理程序需要改动HTML代码与JavaScript代码。
2) DOM0级事件处理程序
通过JavaScript指定事件处理程序的传统方式,将一个函数赋值给一个事件处理程序属性。使用DOM0级方法指定的事件处理程序被认为是元素的方法,因此this引用当前元素。
DOM0级事件处理程序的优势:
① 简单;
② 跨浏览器
可以通过将事件处理程序的值设置为null来删除通过DOM0级方法指定的事件处理程序。
3) DOM2级事件处理程序
DOM2级事件定义了两种方法,用于指定和删除事件处理程序的操作:addEventListener()
和removeEventListener()
,它们都接收3个参数:要处理的事件名、作为事件处理程序的函数和一个布尔值(true表示在捕获阶段调用事件处理程序,false表示在冒泡阶段调用事件处理程序)。
DOM2级事件处理程序的优势:
可以添加多个事件处理程序,它们会按照添加它们的顺序触发。
通过addEventListener()
添加的事件处理程序只能用removeEventListener()
来移除,但要求移除时传入的参数与添加事件处理程序时使用的参数相同,因此通过addEventListener()
添加的匿名函数将无法移除,需要给removeEventListener()
传入addEventListener()
中命名的函数才能正常移除。
4) IE事件处理程序
IE事件定义了两个方法:attachEvent()
和detachEvent()
,它们都接收2个参数:要处理的事件名、作为事件处理程序的函数.由于IE8及其更早版本只支持事件冒泡,所以通过attachEvent()添加的事件处理程序都会被添加到冒泡阶段。
注意:通过IE的attachEvent()
添加的事件处理程序的名字以“on”开头,而通过DOM的addEventListener()
添加的名字不是。
在IE中使用attachEvent()
与使用DOM0级方法的主要区别:
事件处理程序的作用域不同。在IE中使用attachEvent(),事件处理程序会在全局作用域中运行,因此this等于window;而使用DOM0级方法,事件处理程序会在其所属元素的作用域中运行。
在IE中使用attachEvent()
与使用DOM2级方法的区别:
添加多个事件处理程序的执行顺序不同。在IE中使用attachEvent(),可以添加多个事件处理程序,它们会按照添加它们的相反顺序触发;在DOM中使用addEventListener()
,可以添加多个事件处理程序,但它们会按照添加它们的顺序触发。
通过attachEvent()
添加的事件处理程序只能用detachEvent()
来移除,但要求移除时传入的参数与添加事件处理程序时使用的参数相同,因此通过attachEvent()
添加的匿名函数将无法移除,需要给detachEvent()
传入attachEvent()
中命名的函数才能正常移除。
5) 跨浏览器的事件处理程序
要保证事件处理程序的代码在大多数浏览器下一致地运行,只需关注冒泡阶段。
视情况分别使用DOM2级方法、IE方法、DOM0级方法来添加和移除事件,addHandler()
和removeHandler()
方法属于EventUtil对象。
① 先检测传入的元素是否存在DOM2级方法(传入的第三个参数为false以表示冒泡阶段);
② 再检测传入的元素是否存在IE的方法;
③ 最后检测传入的元素是否存在DOM0级方法(使用方括号语法将属性名指定为事件处理程序)。
var EventUtil = { addHandler:function(element, type, handler) { if (element.addEventListener) element.addEventListener(type, handler, false); else if (element.attachEvent) element.attachEvent("on" + type, handler); else element["on" + type] = handler; }, removeHandler:function(element, type, handler) { if (element.removeEventListener) element.removeEventListener(type, handler, false); else if (element.detachEvent) element.detachEvent(“on” + type, handler); else element["on" + type] = null; } }
PS:关于javascript事件说明可参考本站javascript事件与功能说明大全:http://tools.jb51.net/table/javascript_event
更多关于JavaScript相关内容感兴趣的读者可查看本站专题:《JavaScript事件相关操作与技巧大全》、《JavaScript页面元素操作技巧总结》、《JavaScript操作DOM技巧总结》、《JavaScript查找算法技巧总结》、《JavaScript数据结构与算法技巧总结》、《JavaScript遍历算法与技巧总结》及《JavaScript错误与调试技巧总结》
希望本文所述对大家JavaScript程序设计有所帮助。
免责声明:本站发布的内容(图片、视频和文字)以原创、转载和分享为主,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,如果涉及侵权请联系站长邮箱:is@yisu.com进行举报,并提供相关证据,一经查实,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