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Ubuntu中,运行可执行程序有几种方式:
使用终端命令:打开终端,进入可执行程序所在的文件夹,然后输入可执行程序的名称,按下回车键即可运行。例如,如果可执行程序的名称是myprogram
,可以在终端中输入./myprogram
来运行它。
右键点击可执行程序,选择“Properties”(属性),然后切换到“Permissions”(权限)选项卡,在“Execute”(执行)中勾选“Allow executing file as program”(允许作为程序执行)选项。保存更改后,双击可执行程序即可运行。
通过应用程序菜单运行:如果可执行程序已经安装并添加到应用程序菜单中,可以打开应用程序菜单,找到可执行程序的名称,然后单击它来运行。
无论使用哪种方法,确保可执行程序具有执行权限,并且在运行之前,可能需要满足一些依赖项或前提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