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Debian(以及大多数类Unix系统)中,环境变量的命名遵循以下规则:
大小写敏感:环境变量名是大小写敏感的。例如,MY_VAR
和 my_var
被视为两个不同的环境变量。
字母、数字和下划线:环境变量名只能包含字母(a-z, A-Z)、数字(0-9)和下划线(_)。不能包含空格、标点符号或其他特殊字符。
不能以数字开头:环境变量名不能以数字开头。例如,123var
是无效的,而 var123
是有效的。
区分大小写:虽然大多数情况下环境变量名是大小写敏感的,但在某些情况下(例如在脚本中),大小写可能会被忽略。因此,建议始终使用一致的命名约定。
保留关键字:某些环境变量名是系统保留的,具有特殊含义。例如,PATH
、HOME
、USER
等。不建议使用这些保留关键字作为自定义环境变量的名称。
长度限制:虽然大多数系统对环境变量的长度没有严格限制,但为了保持兼容性和可读性,建议将环境变量名保持在合理的长度范围内。
总之,在Debian中,环境变量名应遵循大小写敏感、仅包含字母、数字和下划线、不能以数字开头、区分大小写、避免使用保留关键字以及保持合理长度的规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