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Debian和其他类Unix系统中,环境变量的命名遵循以下规则:
字母、数字和下划线:环境变量的名称只能包含字母(a-z, A-Z)、数字(0-9)和下划线(_)。
区分大小写:环境变量是区分大小写的。例如,MY_VAR
和 my_var
是两个不同的环境变量。
不能以数字开头:环境变量的名称不能以数字开头。例如,123abc
是无效的变量名。
避免使用特殊字符:除了字母、数字和下划线之外,不要在环境变量名称中使用其他特殊字符,如空格、标点符号等。
简洁明了:虽然这不是强制性的,但为了便于理解和维护,建议使用简洁明了的名称来表示环境变量。
前缀约定:有时,为了表示某个环境变量属于特定的应用程序或库,可以在其名称前添加一个前缀。例如,HTTP_PROXY
和 HTTPS_PROXY
是与HTTP代理相关的环境变量。
避免使用保留字:尽量避免使用系统保留的关键字作为环境变量的名称,以免引起冲突或意外行为。
遵循这些规则可以帮助您创建清晰、一致且易于维护的环境变量命名约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