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案指南

广东管局具体要求

广东个人备案

备案要求:
1、须在网站备注中写明网站开办后的主要内容。
2、须在备注处写上第二联系人方式及关系。
3、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,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。
4、负责人未满18周岁备案需提供就业证明。
5、个人名下的已备案网站须能正常访问,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。
6、2018年1月1日0点起,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,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。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: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。(对比信息: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)。
7、备案填写的办公电话、手机必须为广东地区的号码。
8、需在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虚线下方空白处手写以下内容: “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,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,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,未含企业、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,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,将及时进行更新,填报虚假备案信息、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、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,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(列黑名单)等相应处理。”

备案所需资料(个人)
1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2、域名证书电子版
3、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: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(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,签字,不填日期)

注明:
1、不能备案含有企业、行业类信息的网站
2、不能备案论坛网站
3、不能备案经营类,涉及金钱交易的网站,例如购物、团购类
4、不能备案社区类网站,如个人空间、博客、工作室等

提示:
1、备案通过后,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,并且做好链接(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)
2、备案通过后,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(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)

广东企业备案

备案要求:
1、企业可使用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备案。
2、主体负责人需填写法人。
3、负责人未满 16 周岁不予办理备案。
4、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,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。
5、2018年1月1日0点起,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,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。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: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。(对比信息: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)。
6、新增网站与接入备案期间,已取得备案号的域名必须可以访问且网站下方须有备案号标识,备案号必须与实际备案号一致。
7、不同前缀的域名需按不同网站提交备案;如指向同一网站,需在网站备注中说明“域名指向同一网站”。
8、网站服务内容选择”其他”的,需在备案栏中加以说明。

备案所需资料(公司)
1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
2、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3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4、域名证书电子版
5、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: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(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,盖章、签字,不填日期)

提示:
1、备案通过后,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(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)
2、备案通过后,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,并且做好链接 (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