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案指南

重庆管局具体要求

重庆个人备案

备案要求:
1、必须使用境内注册商注册的域名备案。
2、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。
3、主体下网站数量超过5个网站,需提供每个网站的网站建设方案书及承诺书。
4、个人主体的网站,服务内容必须选择个人博客空间。
5、个人用户”办公电话”项必须填写。
6、单位和个人证件住所必须是重庆地区的。
7、网站首页URL与网站域名需一一对应。
8、涉及前置审批的,需要邮寄前置审批文件原件。
9、紧急联系方式为必填项,否则不予通过。
10、个人不能备案 .org 后缀的域名。
11、个人网站服务内容只能选择“博客/个人空间”。
12、个人主体的备案,备注中需注明网站开办后主要用途。
13、指向不同网站的多个域名,需按不同网站信息分开备案,请勿在同一网站信息下填写,如指向同一网站需要在备注中说明。
14、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,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。
15、2018年1月1日0点起,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,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。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: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(对比信息: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)。

备案所需资料(个人)
1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2、域名证书电子版
3、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: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(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,签字,不填日期)

注明:
1、不能备案含有企业、行业类信息的网站
2、不能备案论坛网站
3、不能备案经营类,涉及金钱交易的网站,例如购物、团购类
4、不能备案社区类网站,如工作室等

提示:
1、备案通过后,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,并且做好链接(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)
2、备案通过后,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(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)

重庆企业备案

备案要求:
1、企业可使用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备案。
2、主体负责人须填写法人。
3、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,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。
4、负责人未满 18 周岁不予办理备案。
5、备案时需备注紧急联系方式及关系,且须其核实真实性。
6、网站成功办理备案之前不得开通访问。同主体下凡是可以打开的已备案网站,其网站内容须与主体性质相符,并且网站首页底部须正确悬挂备案号,并链接到工信部首页。
7、2018年1月1日0点起,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,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。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: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(对比信息: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)。
8、每个网站只能报备一个域名,即使多个域名指向同一网站,也需要分为多个网站报备。

备案所需资料(公司)
1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
2、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3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4、域名证书电子版
5、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: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(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,盖章、签字,不填日期)

提示:
1、备案通过后,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(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)
2、备案通过后,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,并且做好链接 (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