备案指南

天津管局具体要求

天津企业备案

备案要求:
1、企业须使用单位证件原件办理备案,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。
2、主体负责人须为法人,负责人若未满 18 周岁不得办理备案。
3、若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,需要出具法人授权书,授权书通过备案系统上传。
4、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。
5、单位名下的已备案网站不能涉及前置审批、论坛或经营性等内容,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首页。
6、通信地址若为“华苑”地区,请根据所处环线位置选择所属区域:环内为南开区,环外为西青区。
7、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,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。
8、备案提交管局后,备案负责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。
9、2018年1月1日0点起,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,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。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: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(对比信息: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)

备案所需资料(公司)
1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
2、主体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3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4、域名证书电子版
5、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: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(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,盖章、签字,不填日期)

提示:
1、备案通过后,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(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)
2、备案通过后,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,并且做好链接 (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)

天津个人备案

备案要求:
1、未满十八周岁不能备案。
2、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。
3、个人必须要填写办公电话(座机区号为022的)。
4、通信地址填写必须精确到门牌号,如已最详细,需在备注处说明。
5、 域名持有者须与主办人一致,需实名认证且有效期大于三个月。
6、若通信地址为“华苑”地区,请根据所处环线位置选择所属区域:环内为南开区,环外为西青区。
7、2018年1月1日0点起,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,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。域名所有者与备案信息一致性规则:域名所有者认证信息要与备案主办人信息一致(对比信息:姓名、证件类型、证件号码)。
8、备案提交管局后,备案负责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。
9、填写网站信息时需在备注中写明:“本网站是个人网站,不含有企业、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,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、单位等信息,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,注销网站,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。”
10、新增备案、新增域名需将域名全部填写在核验单上;新增网站只需填写此次新增的域名即可。
11、一代身份证不能进行备案,二代临时身份证有效期内可以使用。
12、多个域名指向同一网站时,首页URL中只填写一个地址,将指向该首页网址的域名一同填写到域名列表中。
13、不同主体的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及证件号码不能重复。(即:一个网站负责人只能备案一个主体。)
14、备注中标明“本网站是个人网站,不含有企业、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,若在核实中发现网站中含有企业、单位等信息,本人愿接受以虚假信息进行备案,注销网站,并将主体和域名加入黑名单的处罚”。
15、个人网站,需在备注中简述网站内容。

备案所需资料
1、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2、域名证书电子版
3、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:备案过程中可以下载(每个网站核验单需准备一式两份,签字,不填日期)

注明:
1、不能备案含有企业、行业类信息的网站
2、不能备案论坛网站
3、不能备案经营类,涉及金钱交易的网站,例如购物、团购类
4、不能备案社区类网站,如个人空间、博客、工作室等

提示:
1、备案通过后,请将备案号挂至网站的下方,并且做好链接(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)
2、备案通过后,一个月内办理公安备案手续(办公地址所属的公安局)